一、算力基金会负责管理CIC的算力分配,负责CIC公链的资金筹措,负责为CIC的事业发展提供预算支持。
二、算力基金会每年根据对CIC公链的贡献度配置总算力额的20%给相关组织、机构国;第一年配置给CIC的创始研发、建设与运营的发起机构;之后,每年配置给CIC算力需求方、投资方;CIC算力资金一律纳入算力基金会统一管理,用于支持CIC技术研发、应用孵化等公共事业发展。
三、算力基金会的重大决策,由所有CIC算力持有方基于CIC智能合约进行投票表决,一般性决策通过需获得参与投票总算力的1/2以上同意,重大决策获得参与投票总算力的2/3以上同意。
四、算力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算力基金会的日常管理,CIC提案、投票决策组织及CIC决策实施监督,算力基金会的所有运行信息、数据由秘书处基于CIC公链公开记录。